市场上绝大多数建筑钢筋,只要其直径大于8毫米,都可以用来制作避雷针,只需在安装上去以后在其表面涂刷一到两层防锈漆即可,其价格非常低廉。在被保护物顶端安装一根接闪器,用符合规格导线与埋在地下的泄流地网连接起来。从这个意义上来说,避雷针是没有品牌的,因为避雷针只是接闪器中的一个小类,而任何金属构件都可以用来做接闪器。只强调避雷针的作用,强调品牌的避雷针,而忽视了其它接闪器的共同接闪作用,忽视了接闪器脱离了引下线和接地装置就不能发挥作用的客观事实,这种观念是有害的,需要加以纠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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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我国统计的雷电流幅值较大约为300 kA,其对应的雷击高度为408 m。所谓滚球法,是假设以一定半径(根据建筑物防护等级的不同,100米、60米、45米、30米不等)的球体,沿建筑物的外表面滚动,当球体只触及接闪器和地面,而不触及需要保护的部位时,该部位就得到接闪器的保护。取雷击定位高度为400m,可得出不同高度避雷针的保护区和散击区的地表半径见表1。我国旧式民房一般高度在10 m以下,避雷带和避雷网的高度与房高相同,安装的短针防雷其高度为1~2 m,它们引起的散击现象不明显;高耸建筑物和高架避雷针引雷招致雷击率和存在散击区。我雷学者历来不主张用高架避雷针保护建筑物,主张用屋顶短针和避雷带防雷就是考虑了既能发挥它的引雷作用,又避免增加散雷区。
用了提前放电避雷针就能万无一失吗?事实上没有避雷设备是万无一失的,在保护范围内并不是没有雷击,只是雷击能量较小。滚球法是以hR为半径的一个球体沿需要防止击雷的部位滚动,当球体只触及接闪器(包括被用作接闪器的金属物)或只触及接闪器和地面(包括与大地接触并能承受雷击的金属物),而不触及需要保护的部位时,则该部分就得到接闪器的保护。从经济观点出发,要达到万无一失也将十分浪费,因此《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》及其它设计规范和标准均已“减少”雷击为要求。所以按照国家和进行设计的防雷装置,其防雷安全度也并不是。除了直击雷,高层建筑还可能受到侧击雷和感应雷的影响。
据《后汉书》里,一次当时的重要宫殿未央宫和柏梁台遭雷电发生火灾不久,就有一位名叫勇之的方士向汉武帝建议,在宫殿的屋脊上安装“鸱鱼”来防止灾难。他由此设计了风筝实验,而风筝实验的成功反过来又证实了他的推测。此后两千年来,我国古建筑的屋脊上大多安装这一类金属瓦饰,有的是龙,有的是飞鱼和雄鸡,它们虽然形状各异,却都有尖状物指向天空,尽管没有引导线与地面连接,但大雨淋湿的屋檐和墙壁自然起到了连接地面的作用。由于这类瓦饰高于建筑物之上,即使是猛烈地落雷,也通常只是击毁瓦饰而保留建筑物主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