欠债不还,见不着人,不接电话,一直拒绝还款,你该怎么办?有3招。
1、最常见的就是你作为债权人,在你所在地的法院或者被告欠债人他的居住地的法院起诉提交证据,请求他支付你欠款违约金、利息、律师费等等。
由于对方下落不明,法院一般会在立案后采取公告的形式来传唤债务人应诉。公告期一般30天。
假如他不应诉不来这里怎么办,可以做缺席审判。缺席审判之后,你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。
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,但是呢我们没必要非得见到他。我们也可以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他名下所有的财产,比如说银行账户、房产、车辆,还有其他财产偿还你的欠款。
2、你也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,债务人的财产由保管人代替保管的。那么就由保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里面支付欠款给你。
我国民法典规定,假如法院从判决开始欠债人下落不明满2年,你就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欠债人为失踪人。
当然这些前提是什么?我告诉你,你必须主动出击,不能等待行动,决定一切结果。
3、假如欠债人下落不明满四年,记住满四年,你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。他的遗产可以用来清偿债务,你可以找欠债人的遗嘱,执行人、继承人受遗赠人还有其他财产获得的主体变更,追加他们违心的被执行人。
一旦欠债人被宣告失踪或者被宣告死亡,他们哪怕是跑路躲在外地,也几乎是寸步难行。因为一旦被宣告死亡,婚姻关系、户口都会被注销,一系列的问题出现,这对被执行人是一种致命的打击。